为了维护孵化园的治安秩序,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,保护国家、集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,保障园区入驻企业(团队)事业的顺利运行,根据《浙江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》,结合我创业孵化园区实际情况,特签订本责任书。
一、浙江农林大学科欣科技有限公司职责
1.负责创业孵化园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、召集园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、制定阶段性综合治理工作任务。
2.负责组织创业孵化园的日常安全检查(自查、对口检查)、宣传、指导等工作。
3.负责园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。对认真执行《责任书》,成绩突出的企业(团队)及个人给予表彰;对玩忽职守,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,依法依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。
4.完成学校、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创业入驻企业(团队)职责
1.企业(团队)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,负责统筹本单位的各项综治工作。
2.企业(团队)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,健全各类规章制度(食品安全、生产安全、特种设备管理、防火责任制、保密制度等)。
3.企业(团队)必须配合园区和学校保卫处,做好各专项综治工作,参与本单位具体治安事件、灾害事故的处置。
4.企业(团队)应对成员进行法制教育和“四防”教育(防火、防盗、防泄密、防灾害事故)。
5.企业(团队)应建设综合治理台账,每月排查潜在综治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向孵化园管理部门报告。
6.企业(团队)应对重点人员、重点环节及要害部位实行专人管理,并健全应急预案,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。
(1)做好仪器设备安全使用。
(2)妥善保管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,严防盗窃事件。
(3)妥善处理员工内部纠纷,并做好化解工作。
(4)积极开展防火宣传,做好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工作。
(5)加强外来人员管理,对聘用合同工、实习生及临时工,登记造册,并办理暂住证。
7.完成园区部署的其他综治任务。
四、其他
1.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与企业(团队)入驻期间一致。
2.每年6月和12月定期开展综治检查和评比工作。
3.综治工作表现,是考核企业(团队)的重要指标之一。在企业(团队)年度考核工作中,对综治工作不达标的,实行一票否决。
4.责任书在执行期内如遇责任人变动,接任人即为自然责任人。
5.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科欣科技有限公司与入驻企业(团队)各执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