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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


【发布时间:2017-10-25 14:44:17  阅读量: 次】

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,确保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各入驻企业(团队)人身财产安全,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园区的消防管理制度,特签订本责任书。

 

一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

 

1、甲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,并负责配合消防部门监督实施。

 

2、乙方必须遵守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防火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,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。消防安全责任人原则上为入园企业或团队的负责人,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,及时消除本单位安全隐患。

 

3、乙方应将本责任书及本单位具体措施传达至企业所有员工。

 

4、乙方务必重视消防安全,要把消防安全列为企业(团队)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,做到与经营工作同时计划、同时布置、同时检查、同时总结、同时评比。

 

5、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消防安全工作活动。

 

二、开展防火安全检查,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

 

1、乙方每月应进行至少两次安全检查,特别是库房、生产车间的安全工作,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及时整改,并做好记录。对无力整改的,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,并及时报告甲方。

 

2、甲方组织的园区安全范围安全检查(一般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前进行),乙方应积极配合。

 

3、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,发出书面整改通知,乙方应认真研究落实,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甲方。

 

4、甲、乙双方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台账,每次检查的情况均应做好记录。

 

三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管理,开展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教育

 

1、甲、乙双方都应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管理,做好重点部位、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教育,使其达到“三懂三会”。

 

园区重点部位指配电房、消控中心、材物料仓库、各企业生产车间。重点工种指电工、木工、电焊工、油漆工、仓库保管员、管道维修工等。

 

“三懂三会”指懂消防常识、懂消防器材使用、懂逃生急救;会查改火灾隐患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、会组织人员疏散。

 

2、双方对重点部位要做到“一清五落实”即:火灾危险清,消防负责人落实,义务消防队员落实,消防安全制度落实,灭火器材落实,消防事故应急预案落实。

 

3、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消防安全法制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。

 

四、抓消防安全管理,疏通消防通道

 

1、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用电、用火管理制度,凡因装修、维修等需要进入禁火区域和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,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,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。同时乙方须落实防火措施,落实监护人,落实灭火器材。

 

2、乙方各种用电设备、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,严禁超负荷运行和带病作业;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增加用电量;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、仪器时,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;未经园区允许,室内电路不准变动,不准私拉电线。

 

3、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园区;园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、炸药、雷管、汽油、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品及各类剧毒物品,不得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
 

4、乙方有义务保持主要通道、走廊及消防安全出口畅通无阻,消防设施周围不准堆放物品;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要安置在固定地点,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。

 

5、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所属区域作全面检查,实时切断电源,以免造成火灾。

 

6、发现火警,应立即告物管或拔火警电话119。如火情较小,应立即进行灭火;如火情较大,迅速离开工作场所,从安全通道撤离。

 

五、消防责任区域

 

1、乙方消防责任区域为乙方租赁场地所属部位。

 

2、乙方改造、装修,凡涉及变动原用电、用水线路及管道,或新安装线路的,应事先向园区申请,并提交改造、装修的线路布置图,以备日后检查、维修。

 

六、附则

 

1、根据实际需要,甲方有权对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签订补充协议。

 

2、本责任书有效期约定为自企业(团队)入驻园区之日起,至搬离之日止。

 

3、此责任书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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